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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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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记者18日获悉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参保 ...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补缴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养老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省人社厅实施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出新
符合参保条件的规社未参保人员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险法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前何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补缴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养老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
省人社厅实施责任编辑:付基恒
省人社厅实施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并从欠费之日起,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单位按20%、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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